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发布时间:2026-04-17 14:59:2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我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专家,对《鹤岗矿业集团曲靖云鹤能源有限公司桃园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砚山县成华矿业有限公司蒙自县他次邑锰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兰坪多法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大板登铜矿区秦归山铜银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以上3个方案的公示稿和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68899336

 

附件:1.鹤岗矿业集团曲靖云鹤能源有限公司桃园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2.砚山县成华矿业有限公司蒙自县他次邑锰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3.兰坪多法矿业有限公司兰坪县大板登铜矿区秦归山铜银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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