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探矿权人进行勘查作业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编制勘查方案,经批准后作为勘查许可的申请资料。
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的《矿产资源勘查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院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永平县水泄地区铜金矿勘查”“云南省绿春县期白地区金矿勘查”“云南省新平县肥味河地区铁铜多金属矿勘查”3个项目的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委托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对“云南省金平县勐拉乡那更—那兰铜镍矿勘查”“云南省维西县庆福菊香铁铅锌多金属矿勘查”“云南省云龙县高明铜矿勘查”3个项目的勘查方案进行了评审,上述6个勘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云南省矿产资源勘查方案评审结果公开一览表(2026年9月23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