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写信者 | 耿** | ||||
| 写信时间 | 2026-04-05 18:28:00 | ||||
| 来信内容 | 现在的住宅已经不满足家里面的住房需求,想改新房,但是没有合适的土地申请宅基地,是否可以申请永久基本农田盖房? | ||||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内容 | 留言人: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规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议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另行选址,优先选择村内原有宅基地翻新改建、村内空闲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废弃地等土地依法依规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新建、改扩建,符合“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法定标准和村庄规划等要求的,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办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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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4-09 11:34:00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
| 公开情况 | 用户公开 | 办结状态 | 已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