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局、省地质调查局,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386号),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压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做好2026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各单位和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风险,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安全防范措施压实到行业单位,坚决堵住安全管理漏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举一反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针对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野外作业风险高、意外突发情况较多、部分装备老化严重、通讯交通受限等特点,要持续抓好行业安全制度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压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主体责任,以高水平安全更好保障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落实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本行政区域内地质勘查、测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督促指导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以野外安全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规范作业要求,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配齐野外通讯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指导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自律公约和奖励机制。
(二)强化落实行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资源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体方案(试行)》相关要求,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激励奖惩机制,确保责任措施压实到各个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筑牢行业安全生产防线
(一)紧盯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要按照《自然资源部野外作业安全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组织专家力量,指导行业单位排查外业项目驻地安全、外业作业安全、交通安全、室内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持续动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行业单位内部报告渠道,鼓励职工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奖励相关人员。
(二)抓好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促进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推进、相融合,严格闭环整改,坚决防止隐患排查整改走形式、走过场。对2025年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进行“回头看”,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施策整改,从解决一项问题到治理一类问题,实现排查整治效果最大化。
(三)精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要求,聚焦重点单位、高危艰险地区等重点区域、汛期假期等重点时段,加强艰险地区安全防范、通讯定位装备配备、钻探槽探作业施工、地下管线测量等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强化老旧设备、危险化学品、无人机等安全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深挖细查潜在风险,推动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本行政区行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梳理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21日前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联系人及电话: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史劲勇 0871-65747169
地质勘查管理处 张然 0871-65747458
国土测绘处 王亚男 0871-65747163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