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2.0版)》工作要求,4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2026年度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会,厅一级巡视员赵乔贵、总规划师廖晓祥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5年“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和2026年第一季度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情况。2025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比达84.86%,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60%以上,顺利完成改革目标。截至2025年底,全省89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中84个已开展区域评估,覆盖率达93.26%,各开发区有序推进各类评估事项落地,为“标准地”出让改革提供了坚实支撑。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振兴开发区、服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工作,推动改革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要聚焦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修订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操作流程,强化月度统计调度和下沉指导,推动各地均衡发展;全面推行容缺办理、多证同发,着力实现“拿地即开工”,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会议强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筹下,做好牵头抓总,协同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推进“多测合一”“多证同发”“容缺办理”等政策制度完善。各开发区要扩大区域评估覆盖面、推动评估结果直接引用,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元供地模式,强化供后联合监管,释放改革深层红利,力争到2027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行“多证同发”。
楚雄州、保山市、昆明经开区和泸西产业园区有关负责人结合园区实际,围绕目前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进一步提升“标准地”出让比例、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深化区域评估应用等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在省自然资源厅设主会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州(市)、县(市、区)搬迁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