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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发函明确:切实做好主汛期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安全防范工作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7-14 08:45:11 【字体:

当前,云南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天气频发,全省地质勘查野外项目安全风险加剧,作业区和驻(营)地极易遭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7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主汛期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安全防范工作的函》,对全省主汛期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安全防范工作作出三个方面具体安排。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勘单位和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坚决守住人员安全底线。一是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防控工作。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掌握本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总体情况,各地勘单位要落实防灾减灾首要责任,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压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提前部署,全面检查、靠前防控、精准施策,坚决守住人员安全的底线。二是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各地勘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立足职能职责,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区和野外驻(营)地做好“三查”工作,对于偏远的项目单点,还有山区的项目要加密排查,特别是要提前排查松散堆积物,杜绝盲区和漏洞。重点防范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风险,项目作业区、驻(营)地要避开河道和陡崖、陡坎、陡坡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三是要从严抓实各项防控举措。各地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单位的野外勘查项目组完善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暴雨强对流天气停工制度,严禁冒雨进山、冒雨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叫应”机制,确保“有叫、有应、有转移”;做好值班值守,备足防汛物资,发生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组织全员避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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