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整治成果,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深挖彻查行业乱象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省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矿产资源领域。以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实施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层开采、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侵占、强占矿山矿区,垄断本地砂石、矿产资源开采市场,滋生“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的;恶意阻挠、抗拒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实施暴力抗法、围堵执法人员、损毁执法设备及证据材料的;恶意打压、排挤合法矿业权人,强迫他人退出矿产开发经营项目的。
(二)土地管理领域。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暴力强占、违规圈占土地的;在土地征收、征地拆迁、用地审批、土地复垦工作中,勾结他人漫天要价、恶意阻工、敲诈勒索,扰乱项目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的;违规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破坏耕地耕作层、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且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黑恶势力及团伙。
(三)工程建设领域。在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自然资源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环节围标、串标,恶意垄断工程市场、强行承揽项目的;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强行插手、干预自然资源项目建设及资源交易的黑恶势力团伙。
(四)执法监管领域。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进行利益输送,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线索。
(五)其他突出问题。煽动、组织人员聚众闹事,干扰自然资源部门正常办公、执法监管、信访办理等工作秩序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871-65747372(省自然资源厅);12337(全国统一举报平台)。
举报邮箱:ynszfjdj@163.com。
来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邮编:650224。
四、有关事项说明
鼓励实名举报,我厅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准确,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核实。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