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0-24、50-47)予以销号,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云生督办〔2025〕95号)等有关程序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0-24、50-47)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公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反映。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