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1:23:19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5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就开展2025年度云南省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抽查对象。云南省2024年以来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申请办理并取得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二)抽查内容。以规划编制单位是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为重点,核实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作场所情况;对规划编制单位技术、质量、安全、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是否按规定承揽城乡规划编制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三)抽查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二、组织实施

按照“自查自纠—实地核查—整改落实—公开检查情况”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云南省2024年以来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申请办理并取得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对照资质审查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于2025年11月10日前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变更有关信息,作为后续开展检查的重要依据。原云南省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核发的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请有关单位尽快按照新标准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二)实地抽查阶段。2025年11月17—28日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并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开展实地检查。规划编制单位在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检查组责令限期90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对于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被要求限期改正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公开检查情况。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在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要求

(一)强化纪律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加强协同配合。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在接到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检查通知后,应确保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技术人员全部到场配合抽查工作。

(三)提升监管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全面依托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核查,强化规划编制单位人员动态监管,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

 

附件:云南省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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