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更好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的通知(代拟稿)》和《云南省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8日至8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之规定,本次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具体情况详见《关于缩短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的情况说明》。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邮寄信件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
邮编:650224
(二)发送电子邮件
邮箱:ynzrzytxzspc@163.com
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标注“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意见建议”字样。
三、其他事项
(一)提出意见建议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
(二)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三)联系人:冯淦 联系电话:0871-65618492。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的通知(代拟稿)
3.关于缩短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的情况说明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