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6-10-21 15:53:01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云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一、公示内容

《云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云南省各行政部门、企业团体和公众个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限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再受理。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对意见的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四、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联系人:张小兵

联系电话:0871-65747169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联系人:杨晓艳

联系电话:0871-68899336 0871-68899518(传真)

电子邮箱:515178059@qq.com

 

附件:1.云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云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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